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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3 点击数:
记者昨天从省地税局得知,《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将于7月1日起月实施,《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第十六条同时暂停继续执行。省级层面实施社会保险费欠费部门同步管理办法,我省是全国第一家。《办法》更进一步具体部门职责、统一执法人员流程、确保执法人员手段、引进明知惩戒机制,对《社会保险法》中的执法人员程序展开适当补足和完备,拒绝清缴用人单位欠薪的社会保险费,并在全省统一了欠费清缴工作流程。
《办法》在地税、人社、财政、银行、法院之间架起协作共治的桥梁,确保参保者的“养老钱”不不受风化。对于拒绝接受交纳所欠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欠费金额并告诉用人单位,地税机关负责管理查找和拨给其在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存款,最后由地税机关呈交人民法院实行强制执行,拍卖会、卖掉其价值相等于所欠社会保险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筑城哀确保职工权益的最后防线。针对部分用人单位“任性”拒缴欠费却受诚信机制约束的现状,《办法》特别强调欠缴社保费归属于明知不道德,具体欠薪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科较相当严重明知不道德,欠薪六个月以上的科相当严重明知不道德,可以采行催缴通告等方式公开发表通告,并可以报同级信用管理机构列为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朱、黑名单。专业人士回应,《办法》的实行将促成没参保的单位参保,没及时足额交纳社保费的单位及时足额缴纳,为卸任人员的养老待遇不折扣获取制度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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