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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3 点击数:
原标题:另类“以房养老保险”藏隐患 消费者不应慎重新华社重庆12月5日专电(记者张翅)一般来说所说的“以房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住房偏移抵押养老保险。然而,除住房偏移抵押养老保险、保险公司投资修建养老社区等有数模式外,市场上也经常出现了各种新的模式,如抵押贷款投资养老和买房赠送给养老保险项目。重庆保监局提醒,其中不存在的风险有一点注目。
一类是抵押贷款投资养老项目。客户与实业公司签订协议,由其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贷款资金扣减驻华贷款的费用后交由实业公司展开投资财经。同时,客户须要出售实业公司合作的某产险公司的房屋财产保险和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客户交纳。
在该模式中,实业公司作为第三方财经机构,投资运作贷款资金并派发养老金,产险公司为抵押房产和抵押人获取风险确保。另一类是买房赠送给养老保险项目。
该项目由某地产投资公司主办。客户向地产投资公司出售分权渡假房产,地产投资公司每年从经营收入中萃取专项资金出售团体养老年金保险赠送给客户。
在该模式中,地产投资公司作为房产机构和寿险公司合作,地产投资公司负责管理交纳保险费,寿险公司负责管理缴纳养老金。重庆保监局指出,上述项目虽然都把“以房养老”作为宣传点,但与传统意义上的住房偏移抵押养老保险不存在显著有所不同,均是由非保险机构主办,保险公司只是有所不同程度参予其中,这样的以房养老不存在三种风险:一是保险公司及行业信用不易被业外合作机构侵吞;二是客户不易被业外合作机构销售误导;三是一旦交费中断,客户将得到预期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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